臭氧的危害与来源
臭氧在常温下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。其主要分布在10~50km高度的平流层中。在太阳照射下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等可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。臭氧污染对婴幼儿、青少年、老年人、户外工作者和肺病患者影响大。
“2+26”城市臭氧污染态势
2015年,“2+26”城市臭氧年评价浓度范围介于96~202μg/m3之间,2016年和2017年则分别为136~200μg/m3、176~219μg/m3。
评价标准: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、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》(HJ663-2013)。
污染态势的4个特点:
1. “2+26”城市间臭氧年评价浓度差异性减小,趋同性增强。近三年,臭氧年评价浓度的高值增幅不大,但低值却迅速增加。其中,2016、2017年低值分别比2015年的增加41.6%和83.3%!
2. “2+26”城市中北京和菏泽两城市的2017年臭氧年评价浓度呈现小幅下降,分别下降6.4μg/m3和5.3μg/m3。
3. 唐山、沧州、衡水、长治、济南、淄博、德州、聊城、郑州、濮阳等十个城市2017年臭氧年评价均浓度增幅较小。其中,衡水增幅小,增加0.2μg/m3。
4. 石家庄、邢台、保定、晋城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等八个城市2017年臭氧年评价浓度增幅较大。其中,晋城增幅大,增加了84.2μg/m3。
季节变化情况
目前,“2+26”城市臭氧污染突出的月变化特征是污染时段加宽和污染时间提前。
月均浓度变化的3个特点:
1. 浓度高值发生时间有所提前。近三年来,臭氧月均浓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5月至9月,多集中于5月和6月。
2. 不同城市之间月变化情况差别大。如沧州、衡水、晋城、开封、安阳、晋城、焦作等城市臭氧月变化呈现典型的单峰型特征,而北京、天津、石家庄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聊城、滨州等呈现典型的平顶峰特点。
3. 从年际月变化来看,呈现高值区间增宽现象。